看到最近社會上發生這麼多因為喝酒所造成的社會案件、人倫悲劇,讓我不禁感嘆,喝酒到底有什麼好處?如果你說喝酒可以助興、喝酒可以忘憂、甚至喝酒有益健康,我都不否認,但任何東西過量總是不好的,助興會變成瘋狂脫序、忘憂會變成不省人事、有益健康會變成酒精中毒。

因為妳喝醉了,無辜的計程車司機被打到重傷...

因為妳喝醉了,無辜的小孩被妳凌虐...

因為你喝醉了,又該死的跑去開車,幸福的家庭因此破碎...

我並不是說大家都不能喝酒,因為酒可能是某個地方的特產、喝酒可能是某個地方的傳統、也可能是某個地方的文化,這些都是很有意義的東西。但是人們更應該懂得自律,對自己放縱的後果,造成了太多悲痛的結局。

尤其是酒駕,應該是我這輩子最深惡痛絕的十件事之一(其他九件事是什麼我再好好研究研究~)。酒駕的罰則那麼輕,撞死人也只是賠錢了事,就算有媒體報導,也只是在賠錢之外,多加演一齣下跪道歉的戲碼。網友罵翻又如何?人肉搜索又怎樣?台灣人是健忘的,隨著時間流逝,大家會漸漸淡忘,但受害者家屬心中的痛苦,又如何能輕易消逝?

我很慶幸自己不抽煙、不喝酒、不吃檳榔,不是炫耀自己多了不起,只是確定自己不會因為這三件事帶給別人困擾。有時候會碰到一種人,見面時會請你抽煙、喝酒、吃檳榔,如果你拒絕了,他就會補上一句:啊~~這樣子我們做不成朋友!臉上我會陪笑,但心裡默默的os:像你這種損友,不交也罷~

而面對現在社會的這種情況,我們高高在上的立委諸君們所想出的天才法案,就是從禁止火辣的酒促妹促銷及酒類廣告的宣傳著手,我簡直無言到掉渣...

我想這類事情應該還是會層出不窮,呆灣郎啊~~難道我們只能自己多長眼,自求多福嗎?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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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nhooo02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